以高科技装备作为捕猎工具 攀枝花一非法捕猎团伙被西区法院严判

  
2026-06-03 15:47:58
     

梁兰 石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利用热成像夜视仪、制式气步枪等高科技设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对4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科技设备异化为作案工具 夜间偷猎珍稀野生动物

2025年8月5日夜间,董某某、陈某某、吴某某伙同他人,趁夜间监管薄弱时段,携带热成像夜视仪、头灯、手电筒、7.6毫米口径气步枪等成套设备潜入山林,实施非法狩猎活动。借助热成像设备的夜视捕捉和精准定位功能,该团伙大肆猎杀林间野生动物。

第二日凌晨,该团伙作案结束后携赃物下山,途中,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全部涉案野生动物及高科技作案工具。

经核查,该团伙此次作案共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雕鸮1只、灰林鸮1只、环颈山鹧鸪4只,猎捕红白鼯鼠、赤麂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各1只。经专业机构价值认定,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达53150元。

长期结伙反复作案 持续叠加破坏生态环境

2026年1月22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此次夜间偷猎并非偶然,而是该犯罪团伙长期预谋、多次实施的持续性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野生动物资源形成叠加式破坏,严重损害区域生态安全。

2025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单独或交叉结伙,多次使用同款高科技装备深入山林狩猎,累计非法猎捕赤麂6只、红白鼯鼠3只、野兔3只。

相较于传统捕猎方式,利用热成像、气步枪等设备的狩猎行为覆盖范围更广、搜寻能力更强、隐蔽程度更高,极大压缩了野生动物生存空间。频繁、持续的非法捕猎行为,直接造成区域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下降、物种结构失衡,破坏了当地山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带来持续性、不可逆的生态损害,社会危害后果较为严重。

精准适用法律裁量 数罪并罚实现从严惩戒

1月30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作案次数、猎杀保护动物等级、涉案金额及危害后果,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被告人董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法院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对涉案作案工具依法予以处置,实现刑事惩戒、经济制裁、涉案处置一体推进,形成全方位、全链条惩戒震慑效果。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直接造成珍稀物种伤亡、破坏区域生态平衡,更极易催生猎捕、流转、交易的违法产业链条,严重冲击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该案主审法官朱锐表示,本案对两类关联犯罪精准定罪、数罪并罚,不降格、不姑息,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系统性、全链条司法保护的鲜明导向。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