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审判长啦!”——巴中中院开展“青葵法治体验官”活动

  
2026-06-03 12:32:47
     

岳芮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现在开庭!”近日,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敲响。与以往不同,这次坐在审判席上的是一群稚气未脱的孩子——来自巴中棠湖外语实验学校的40余名学生,正以“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身份,完整还原一场校园欺凌侵权案的庭审过程。

这是巴中中院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精心策划的“青葵法治体验官”沉浸式普法活动。法院把课堂搬到法庭,让孩子们在真实场景中触摸法治、感知公正。


“原来法徽上的天平,两边一样重”

活动从实地参观开始。在法官助理的带领下,孩子们依次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和少年法庭。“法官阿姨,这个大大的徽章和墙上那个小的有什么不一样?”面对初二学生小林的提问,干警蹲下身,指着法徽耐心解释:“大的法徽挂在法庭背景墙上,小的别在法官胸口,但图案都是天平、麦穗和齿轮,代表公平正义来自人民。”

走到法袍陈列柜前,孩子们争相试穿。“太庄重了,穿上就不敢乱动。”初一学生小张说道。法官顺势讲解法袍四粒扣子的寓意——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于良知。一个个司法器物,在互动中褪去神秘,变得亲切可感。

“13岁能骑电动车吗?——不能!”随后的法治快问快答,把现场变成欢乐的知识海洋。“遭遇校园欺凌,第一步该做什么?”“告诉老师和家长!”孩子们异口同声。“多少岁才能骑电动车上路?”一名男生抢答:“13岁!”法官立刻纠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年满16周岁。”全场恍然大悟。干警顺势补充了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给答对的孩子送上法治绘本。

30道题目,涵盖校园安全、网络安全、防欺凌、防性侵等高频风险场景。孩子们在笑声中记住了法律边界。


“被告人当庭认错,合议庭予以从轻”

压轴的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因网络言语挑衅引发的校园伤害赔偿案。扮演审判长的初二学生小陈,端坐正中,神情严肃:“请法警带被告人到庭。”举证、质证、辩论……每一步都有板有眼。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很远,今天穿上法袍敲下法槌,我觉得法律就是保护我们的铠甲。”小陈走下审判席后激动地说。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例逐条解析法条,并回答了孩子们关于“如果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的追问。

“法治种子,种在了孩子心里”

活动尾声,巴中中院为每位“青葵法治体验官”颁发荣誉证书和法治读本。带队老师李敏感慨:“过去普法大多是发传单、开讲座,今天孩子们是主角,他们记住了、懂得了、相信了。”

巴中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耕“青葵”未成年人普法品牌,推出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云端课堂等更多沉浸式载体,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株“青葵”向阳生长。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