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

  
2026-06-02 16:43:3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日前,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泸州中院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区县法院院长以及立案诉服、民商事审判等部门的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责任,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需要,是破解司法工作难题的长远之策。

会议要求,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好“末端”与“前端”的关系,强化源头预防;统筹好“个案”与“类案”的关系,实现标本兼治;统筹好“定分”与“止争”的关系,做好实质解纷;统筹好“内力”与“外力”的关系,凝聚协同合力。

会议表示,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把“讲政治”贯穿始终,牢牢把握治理工作正确方向;要把“为人民”根植于心,始终坚守治理工作根本立场;要把“重实干”化为自觉,全力推动治理工作落地见效;要把“勇创新”践之于行,系统总结治理工作先进经验。

会议由泸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靳泰雨主持。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重点案由纠纷相关情况,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围绕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评价七个方面作具体工作安排。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