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粗心遗落钥匙致电瓶车被盗 洪雅公安民警火速破案挽损

  
2026-06-02 16:52:34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日,洪雅一男子见街上一辆正充电的电瓶车,心中起了贪念,便顺手“骑”走,并以512元的价格出售,但很快便被民警抓获,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5月29日一早,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自己停放在禾森大道某商务酒店外人行道上充电的二轮电瓶车不见了,请求帮助。接到报警后,洪川派出所立即启动“两队一室”工作机制,综合指挥室与案件办理队同步上案。

综合指挥室第一时间调取“天网”监控。凌晨4时的画面里,一名男子晃晃悠悠出现在屏幕中——他低头、弯腰、伸手,动作一气呵成。回放、定格、放大,图像侦查岗民警紧盯屏幕,发现该男子启动了一辆正在充电的电瓶车,拔下充电器后扬长而去。综合指挥室随即展开视频接力追踪,一路回溯其来向,一路锁定去向,相关节点被精准刻画。

线索同步推送至案件办理队。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案发现场勘查、走访周边商户;另一路根据视频研判结果核查嫌疑人身份。经比对,民警锁定了违法行为人王某某。6月1日,案件办理队民警果断出击,将正在菜市场买菜的嫌疑人抓获归案。

王某某到案后,一开始对其盗窃电瓶车的违法事实矢口否认,民警摆出证据后,王某某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据其交代,5月29日凌晨,他在茶馆打完牌出来,步行至禾森大道某商务酒店外时,发现一辆二轮电瓶车正在充电,不远处地上还遗留了一把电瓶车钥匙。利欲熏心之下,王某某用该钥匙试着启动电瓶车,竟成功将车启动,于是拔下充电器骑走藏匿。5月31日,他以512元的价格卖给废旧回收站,赃款用于偿还欠款。被抓后,王某某主动退还全部赃款。


“真不该贪这个小便宜,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面对民警的审讯,王某某懊悔不已。目前,王某某已被洪雅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停放电动车时务必将电动车上锁,拔走钥匙并妥善保管,电动车尽量停放在有监控、有人看管的地方,以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徐雅兵)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