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公安发布通告: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严打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2026-06-01 15:03:1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凉山州公安局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通告,依法全面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私藏枪爆物品、弩、管制刀具;严禁非法改制射钉枪、射钉弹;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网络传播涉枪爆违法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及利用违禁物品从事非法娱乐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并上交非法物品。对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线索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被盗、被抢或丢失的,须立即上报,迟报瞒报将依法追责。公民发现相关违禁物品,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告对枪支、弹药、弩、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范围作出清晰界定,方便群众识别上交。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行动,主动上交非法物品,踊跃举报线索。举报电话:110。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清除安全隐患,筑牢平安防线。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