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夜深人静时,交警可能已经休息了?1月20日凌晨,市民文某心怀侥幸,酒后违法驾驶营运车辆,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五大队(原钒钛高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文某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文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营运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是其唯一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维系个人生活与家庭生计的根本。事发当晚,文某在与朋友吃饭时,一时忍不住饮了酒,随后又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出行,不料在行驶至华新水泥厂路段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五大队执勤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民警随即对文某开展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已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次酒驾违法行为,让其赖以生存的工作彻底受创,迎来严厉的多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某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这一系列处罚不仅让文某面临人身自由受限、经济损失的后果,更直接断送了其营运驾驶的从业资格,彻底砸掉了自己的谋生饭碗。
【交警提醒】
营运车辆肩负道路运输安全重任,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不仅关乎自身安危,更关系到公共交通安全、个人生计与家庭幸福。广大营运车辆驾驶人务必以本次案例为深刻警示,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守住法律底线,守护自身职业前程与家庭安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