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酒解馋 泸州一男子翻进老窖景区偷酒喝

  
2026-05-26 16:58:3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南城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景区盗窃案件,成功抓获一名盗窃景区超市白酒的违法行为人。目前,涉案男子因盗窃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悉,案发当日,南城派出所接到泸州老窖景区工作人员报警求助,称景区内超市售卖的白酒失窃,疑似遭遇人员盗窃。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响应、快速处置,立即指派值班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工作。民警结合景区地形、周边环境及案发特点,迅速启动侦查流程,同步调取景区公共视频监控、走访现场工作人员,全方位梳理案件线索。

经过数小时细致缜密的侦查工作,民警精准锁定违法嫌疑人身份及活动轨迹,确认嫌疑人为王某(化名),并第一时间实施抓捕行动,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警方依法调查查明,违法行为人王某为实施盗窃酒水,刻意避开景区正门安检,擅自从景区停车场翻墙进入泸州老窖景区内部。进入景区后,王某刻意伪装成普通游客,在景区超市内四处闲逛观察,伺机寻找作案机会。

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了全程作案过程:当日上午8时许,王某身着黑色衣物翻墙潜入景区,随后径直前往游客中心白酒售卖展示柜区域。期间,王某主动与超市工作人员交谈,刻意掩饰自身可疑行为,在工作人员转身离开、疏于看管的间隙,迅速打开随身挎包,借助身体遮挡视线,偷偷将展示柜内两瓶白酒窃取。经查,被盗白酒总价值900余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某盗窃得手后迅速将两瓶白酒全部饮用完毕,涉案赃物已无法追回。

泸州警方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公私财物无论金额大小,均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市民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摒弃顺手牵羊的侥幸心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各大景区及商户应进一步强化安防巡查力度,完善监控设施,筑牢安全防护屏障,杜绝各类盗窃案件发生。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