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俩28年的矛盾化解了

  
2026-05-22 16:14:01
     

“感谢法官公正办案,化解了我们多年的矛盾。”5月21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被告郑某与原告陈某系同村邻居。1998年,郑某拟将其房屋出售给陈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陈某分两笔支付郑某购房预付款5000元。后因其他原因,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因陈某考虑双方既是邻居,又是好友,涉及钱也不多,一直都是私下讨要。但是郑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一晃时间过去了28年。反复多次讨要未果后,眼见郑某一副吃定了自己的模样,陈某一气之下将郑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郑某退还预付款5000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时间跨度大、年代久远,且原、被告系邻居,均年岁已高,一纸判决不但无法彻底化解矛盾,还有可能激化邻里隔阂,遂一边了解案情、开展释法明理,一边进行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原被告细致阐释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让当事人明法知理、敬畏法律;另一方面,立足邻里乡情,耐心劝导双方放下过往隔阂、珍惜邻里情谊,换位思考化解多年心结。在法官反复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被告提出一次性退还原告购房款5000元,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当天,承办法官将双方通知到庭,现场签署调解笔录,被告通过手机转账退还原告5000元。至此,这场历经28年的历史遗留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何啸)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