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马上还钱,可以不拘留我吗?我被拘留了是不是会留案底,我担心会因此影响我儿子的前程。”5月20日,在宜宾市拘留所,被执行人徐某敏红着脸对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说。

2022年1月,徐某敏因资金需求向王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了资金利息及还款期限,并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限到期后,徐某敏却以各种借口拖延不还。无奈之下,王某将徐某敏诉至筠连县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徐某敏再次“爽约”,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徐某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徐某敏既不还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直到“执行110”干警收到徐某敏下落的线索,迅速出警对其实施拘传。
“法官,有钱我早还了,现在我几千元都没有,更何况是几万元。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没有钱。”法院调解室内,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徐某敏声泪俱下演起了“苦情戏”。见过太多这一招数的执行干警早已习以为常。于是,鉴于徐某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态度,法院决定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直到警车驶至宜宾市拘留所,徐某敏见法院动起了“真格”,终于主动表示要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
(古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