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青莴笋 种出来是白莴笋 “一粒种子”引发30万元诉讼

  
2026-05-22 09:13:13
     

丁春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近日,荣县法院依托全方位府院联动机制及时化解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

荣县某农场线上采购价值1000元的莴笋种子,种植面积约30亩。该商家宣传售卖品种为青莴笋,茎秆青翠、商品性佳。


农场在种植作物成熟后准备上市销售时,发现采收莴笋均为白莴笋,品相与商家宣传图片存在显著差异。因白莴笋市场认可度低、销路受阻,致使30亩莴笋全部滞销,给农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双方协商赔付事宜未果,农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各项费用及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

荣县法院受理后,认为有较多化解难点:案涉损失品类繁杂,若通过司法鉴定核定损失,鉴定费用高昂、周期较长,易扩大农户损失;商家辩称莴笋发白可能是种植、气候等外部因素导致,不愿归责于种子本身;农场索赔30余万元,商家仅同意退还购买种子款项数千元,诉求悬殊,调解难度较大。

为不误农时、减轻农户诉累,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调处。

由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实地勘察,出具专业技术意见,明确作物差异成因;联合综治中心统筹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属地政府安抚农户情绪,引导理性维权。

法院采取两轮“背靠背”调解:向农场释明举证难点、鉴定成本及诉讼风险;向商家告知虚假宣传的违约责任以及诉讼对店铺商誉的不良影响。

经多方斡旋,双方不断调整预期,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商家一次性赔偿28000元,农场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法院当场出具调解书,快速办结案件。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