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5月20日,记者从广安市检察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建设,扎实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在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时,特邀请武警广安支队驾驶员岗位官兵到场旁听庭审。

被告人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驶途中连续撞击多辆停放于路边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使群众财产遭受不同程度损失,严重危害公共道路安全。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利用多媒体当庭出示各类证据,精准阐述醉酒驾驶行为的违法本质与社会危害,深入释明危险驾驶罪的定罪标准、量刑依据以及从重处罚情节。
同时,结合本案被告人因存在侥幸心理,案发当日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诉人当庭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结合部队日常驾驶执勤工作,警示全体旁听武警官兵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之弦,摒弃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武警官兵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警示教育直观深刻,切实意识到一念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自觉学法守法,严守纪律底线与法律底线,规范自身驾驶行为,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带动身边人员敬畏法律、严守交规。
广安区检察院将不断深化军地检察协作,根据驻地武警官兵的需求,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普法进军营、涉军法律法规咨询等共建活动,以精准普法强化法治引领,以能动履职凝聚军地合力,不断拓宽军地协作广度、深度,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和谐稳定的军地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