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划算!就为赚1000,判刑加罚款

  
2026-05-19 17:58:36
     

杨宝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兼职群里看到一条“办证赚钱”的消息,他以为找到了轻松赚钱的门路,没成想这一时的贪念,让他站上了被告人席。日前,蒲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

2023年,黄某某在一个微信兼职群中看到有人发布“提供营业执照可获利”的信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全国各地的政务官方平台上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为了规避监管,黄某某虚构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内容,在全国多地成功办理各类营业执照90余张,后以每份5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将其中40余张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1000余元。

“本以为只是赚点小钱,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黄某某到案后懊悔不已。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黄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考虑到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很多人觉得,办个营业执照卖出去,又不是偷不是抢,能有多大事?”承办法官表示,这种想法大错特错,非法买卖营业执照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公信力,也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经黄某某上家即收购营业执照的被告人供述,这些收购来的营业执照,大多被不法分子用于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由于执照内容均为虚构,店铺一旦出现问题,监管部门无法追查到实际经营者,消费者维权更是难上加难。“虚假店铺可能卖假货、搞诈骗,消费者买到问题商品找不到人,投诉无门。”承办法官指出,每张非法流转的营业执照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