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在全国第36个助残日来临之际,蒲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有关工作人员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家中开展回访慰问活动,近距离了解群众生活近况,送上暖心关怀与慰问物资。
据了解,此次回访的救助对象扬某某是一名退役军人,现年72岁。扬某某遭遇交通肇事事故,不幸造成左腿高位截肢,被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日常出行只能依靠电动轮椅。事故不仅让他身体遭受重创,彻底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家中71岁的妻子也在同起事故中受伤,常年受高血压病痛困扰。
老两口居住在一处老旧自建小平房,房屋修建年代久远,是当地典型的农家院落。院落虽经女儿女婿简单装修打理,但生活设施依旧朴素简陋,院内摆放着农用储水罐、简易桌椅等农具杂物,处处透着农家生活的艰辛。事故发生前,果园栽种管护尚能自给自足,事故后夫妻二人身体孱弱,修枝、打药、施肥、套袋等重活均需雇工完成,家庭开支大幅增加。加之女儿远嫁,夫妻俩依靠子女打零工接济有限,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回访当天,该院书记员刘雨婷身着检察制服,与坐轮椅的扬某某夫妇亲切交谈,细致询问二老身体状况、果园经营、日常起居及救助金使用情况,耐心倾听其生活诉求,细致讲解相关帮扶政策,并送上慰问品。面对检察干警的暖心关怀,扬某某言语间满是感激。
法院此前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肇事司机赔偿扬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92456.04元。判决生效后,扬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项始终无法兑现。今年1月,扬某某以生活困难、无法获取赔偿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承办干警全面核查案件判决、执行情况及家庭实际困境,结合当事人高龄、残疾、伤病叠加的特殊情况,依法为其发放2.9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家庭燃眉之急。
近年来,蒲江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聚焦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政策,通过主动核查、快速审批、暖心回访的全链条帮扶模式,既解群众当下困境,又跟进后续生活保障,以检察担当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暖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