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驾驶三轮摩托车惹祸  看法官怎样断案?

  
2026-05-19 10:51:12
     

周启堃 周欣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一场看似难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富顺县法院富世法庭以“全流程调解 + 基层联动”的解纷模式,让法理与温情交织,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谱写了一曲基层治理的暖心乐章。

2025年7月31日清晨7时50分,富顺县某农贸市场内,商户叫卖声、顾客询价声交织成日常的烟火气。然而,一声突如其来的碰撞声打破了这份平和——76岁的周大爷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临时停靠在坡道上方时,车辆制动突然失效,顺着斜坡向后溜去,车尾重重撞向坡下正在行走的68岁行人胡大爷,老人应声倒地。

事故发生后,胡大爷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历经13天住院治疗,医疗费15000余元由周大爷子女先行垫付。出院后,经司法鉴定,胡大爷胸6、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9级伤残。尽管周大爷子女已垫付了全部医疗费,但事故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胡大爷一纸诉状将周大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5205.29元。

案件受理后,庭审现场的情况远比预想中复杂。法官发现,被告周大爷年逾七旬,还存在听力障碍,沟通十分不畅。在周大爷看来,自己的子女已经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后续不应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当庭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若按常规诉讼流程推进,不仅会拉长案件处理周期,还会让本就陷入困境的双方承受额外的诉讼成本。更棘手的是,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周大爷是低保户,子女常年在外务工,家庭经济十分拮据,面对十余万元的伤残赔偿金,根本无力承担。一边是受伤致残、急需康复费用支撑后续治疗的胡大爷,一边是生活困顿、难以拿出赔偿款的周大爷,赔偿金额悬殊过大让双方陷入僵局,矛盾一触即发。

为充分保障周大爷的诉讼权利,同时避免不必要的开支,法官主动联系周大爷所在村委会、街道办,启动多元化解机制。一方面,法官耐心地向周大爷释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他的疑问,逐步消除其对诉讼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法官多次与胡大爷及其家人面对面沟通,详细告知周大爷的家庭实际困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他们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

在法官的温情劝导与真诚沟通下,胡大爷及其家人主动作出让步,放弃了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大额赔偿诉求,仅要求周大爷支付10000元营养费,以及此次诉讼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合计15200元。

这一让步,为僵局已久的纠纷打开了关键突破口。

但新的问题又随之而来:周大爷自身根本无力支付这15200元赔偿款。

就在此时,街道社治办干部以及村支部书记主动挺身而出,接过了沟通协调的接力棒。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上周大爷在外务工的三个子女,将案件的来龙去脉、胡大爷的善意让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讲明,唤起子女们的赡养责任与家庭担当。在他们耐心劝说与家风教育引导下,周大爷的子女们纷纷主动表示愿意替父亲承担这笔赔偿责任。

4月29日,周大爷在家属陪同下到庭参加调解,签订调解笔录后,当场将15200元赔偿款足额交付给胡大爷。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多月的隔阂与矛盾烟消云散。

这场跨越数月的交通事故纠纷,最终在“法庭 + 基层组织”的联动发力下,以最低成本、最暖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本案的成功化解,不仅是富顺县法院积极探索“法庭 + 乡镇街道”联动解纷机制的具体实践,更是一堂鲜活的家风传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