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 李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春和景明,绿满茶山;普法随行,法治护绿。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日前,叙永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法典漫游记”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普法首站走进叙永八景之“红岩霁雪”丹山下的红岩坝,以茶园绿意作为课堂,让生态法治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贴近茶农,护航游客的红岩之约。

“每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对不对?”“砍伐自家林地里的树木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对不对?”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法典中的规定,让群众在一问一答中轻松学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生态环境法典》第423条,国家鼓励,支持农业生产采取下列措施......第424条,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在生态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在与茶农面对面交谈时,干警重点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农业生产涉及农用地灌溉,农药,化肥使用等与茶农息息相关的法条,引导大家在茶叶种植,田间管护全过程中,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绿色种植,生态种养,守住茶山好生态,守住绿色致富路。

本次活动以茶园为实景课堂,让《生态环境法典》走到群众身边,切实提升群众用法律守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推动形成人人爱护生态,人人守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接下来,生态环境法典漫游记系列活动还将持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