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法院开展工作中,因偶然听到当事人与法官的对话,开启了一场检察为民的温情调解。最终,让一位陷入“死循环”的外来务工者,从“维权无门”走向“案结事了”。
一场事故引发的“死循环”
肖建强(化名)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此前,他驾驶三轮车时,因疏忽撞上了李明(化名)违停在路边的货车。交警认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一连串连锁反应,让肖建强陷入维权困境。
李明的货车被暂扣,需要肖建强配合才能取出。肖建强却不敢放车:“万一车提走了,我的医药费找谁要去?”货车因此滞留五天,产生近5000元停运损失。
待肖建强前往保险公司理赔时,李明因停运损失拒绝签字,赔款迟迟无法到位。
肖建强想去法院起诉,却被告知需提供被告准确住址,法院才能准确寄送文书。他转而求助交警部门,对方答复:按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需凭法院立案决定书方可提供信息。
立案要有地址,要地址得先立案——肖建强被困在这个圈里,束手无策。
一次“主动上前”的履职
3月11日,肖建强再次来到法院,想问问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正与工作人员交谈时,旁边一位陌生人走上前来。
说话的是来法院协调工作的检察官王慕蓉。她无意中听到肖建强的遭遇,当即表明身份:“你这种情况,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帮你获取诉讼所需信息。”
这简单的一句话,让身处困境的肖建强看到了希望。
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全面核实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及损失情况。按程序,她可以支持肖建强起诉——案子交上去,任务就算完成,省时又省力。
但她没有止步。“两个都是外地人,真要打官司,来回跑、花时间、耗精力,不值当。”王慕蓉思量再三,决定在起诉之前尝试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一场“将心比心”的调解
王慕蓉首先联系李明。李明一肚子怨气:“那5000元损失,他一分都不想出?当初找他配合取车,他那态度,谁受得了!我也没指望他全赔,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她又找到肖建强。肖建强说出自己的顾虑:“我就是怕车一提走,我的赔偿没着落。他的损失,我愿意承担一部分。”
听明白了——不是过不去的坎,是心里的结打不开。
检察官两边做工作,讲法、讲理、也讲情。她向双方阐明各自的权利义务、诉讼的成本风险,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几次沟通下来,僵局一点点松动。肖建强理解了自己不配合取车应承担相应责任,李明也感受到了对方解决问题的诚意。
3月12日,双方达成一致:肖建强赔付李明440元,李明配合在保险理赔文件上签字。两天后,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完毕。
一场让肖建强束手无策的“死循环”,在检察官的主动介入下,画上了句号。
“小案”背后的司法温度
事后肖建强感慨,他没想到这事能在两天内就这样快速解决:“检察院不仅帮我圆满的解决了问题,还省了律师费、路费,省了好多事。”
这起案件,标的额不大,情节也不算复杂。但它折射出的,是基层检察官的一种工作状态:不是坐等群众上门,而是走到群众身边去发现问题;不是机械走程序,而是多想一步、多做一点,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一次偶然听见,一句主动上前,一场耐心调解,最终让一位外来务工者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而这,正是“检察为民”最朴素的注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