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法院:法情结合促和谐 暖心调解护成长

  
2026-05-18 10:45:39
     

近日,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以快速响应、耐心疏导、法理兼顾的工作方式,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既免去当事人诉讼奔波,又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涉诉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一女,后因感情破裂分开生活,孩子随母亲共同生活。因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等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孩子的生活、教育开支得不到有效保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案件材料后,精准研判案件性质,考虑到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事关未成年人切身利益,且家事纠纷适宜柔性化解,当即启动诉前快速调解通道,从源头解纷,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情况,梳理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保持十足耐心,先分别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实际困难,有效缓解双方对立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法官紧扣法律规定与情理,向双方细致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核心内容,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清晰告知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不因双方同居关系解除而消除,引导双方摒弃个人恩怨,始终以孩子利益为先,理性协商解决问题。


针对双方在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上的分歧,法官在调解中结合孩子的实际生活、教育需求,以及双方经济收入状况,逐一开展沟通协调,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说,逐步拉近双方意见差距。经过三日高效、细致的沟通疏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并于当日兑现了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持续优化先行调解工作,对适宜调解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应调尽调、快调快处。通过将调解关口前移,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增量,缩短纠纷化解周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化解基层矛盾,以务实举措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本案的快速化解,是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缩影。下一步,炉霍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持续优化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家事、民生等纠纷的调解力度,不断提升先行调解规范化、高效化水平,全力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坚实司法力量。

泽仁娜章 沈龙康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