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与企同心·政法同行”政企座谈会召开

  
2026-05-18 10:01:3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5月15日下午,泸州市“与企同心·政法同行”政企座谈会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泸州市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政企面对面座谈会精神,聚焦法治领域企业关切,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诉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委政法委发布了《泸州市政法系统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企业代表积极发言,反映问题诉求,提出建议意见。市政法单位现场作出了回应解答。

会议指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全市政法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十条措施,加力加劲解决好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维护胜诉人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要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权益,严格落实案件审理“两个毫不动摇”,确保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要健全涉企案件快侦快办机制,大力推广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非诉解纷方式,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一‘泸’检查”,全面推广“天府入企码”,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会议提出,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从企业视角出发,树牢“如我在案”理念,更好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正确执法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要建立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深入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开通涉企服务“绿色通道”。要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涉企办案团队建设,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靠前服务,聚焦全市“5+5”重点产业链,开展“法链惠产”行动,实行“一链一法治服务团”模式,帮助市场主体提升依法治企水平。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真明主持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李俊、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出席会议。38名企业代表和营商环境观察员受邀参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商会、协会代表等参加会议。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