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面包车塞进23人 广安一司机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2026-05-15 16:10:08
     

王名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驾驶面包车严重超员、非法营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5年11月,广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日常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状态异常,存在明显超员嫌疑,当即依法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车内空间狭小拥挤,竟实际搭载23人,超员比例高达200%以上,安全隐患极大。张某某未取得合法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不具备从事旅客运输资质,案发当晚,其驾驶该面包车,搭载22名务工人员从广安市辖区前往岳池县某乡镇,违规向每名乘客收取10元运费,非法从事客运营运。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曾在2025年6月19日,因驾驶车辆超载100%,已被交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但其并未吸取教训,依旧无视交通法规与乘车人员生命安全,再次实施严重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到案后,张某某对自身危险驾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案件审理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无客运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旅客运输活动,驾驶机动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案情,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曾因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短期内屡教不改,再次实施严重超员非法营运行为,主观恶性较大,应从严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广安区法院法官提醒,机动车超员超载,会直接影响车辆制动、行驶稳定性,大幅提升车辆失控、交通事故发生风险,一旦发生意外,超员人员无安全防护保障,会严重阻碍乘客逃生、应急救援开展,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在此,法官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摒弃侥幸心理,守住安全底线。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出行时自觉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选择安全合规的交通工具,守护自身生命安全。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