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崇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足额支付到位,兴文县古宋镇郑某某与大河苗族乡姚某某历时近两年的工伤纠纷,在历经调解—诉讼—执行—再调解后终于圆满化解。

专项工作组入户调解
此次纠纷源于一起工伤意外。郑某某在家经营纯木家具制作销售生意,姚某某长期受雇于郑某某从事木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姚某某在郑某某家具厂务工时不慎眼部受伤。医疗终结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姚某某遂将郑某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郑某某赔偿姚某某30余万元。郑某某不服判决结果,始终拒绝履行赔付义务,姚某某于2023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郑某某对判决及伤情鉴定结果心存不满,情绪极其激动,并多次以不同形式扬言报复相关人员。
兴文县综治中心获悉情况后,将其列为重点矛盾纠纷化解事项,县委政法委牵头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整合县法院、属地乡镇及派出所等多方力量,成立化解专项工作组。
在化解过程中,派出所依法对郑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传唤立案;县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先后采取账户冻结、车辆查封、限制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彰显法律威严;工作组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当事人家中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逐一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针对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分歧,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多方疏导,逐一梳理双方诉求,持续寻找化解平衡点。
从2023年10月进入执行程序,到2024年7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作组先后开展数十次协商调解、入户劝导、普法宣讲。即便双方多次在赔偿金额、付款周期上产生分歧,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化解工作组始终没有不放弃,持续跟进,逐步打消郑某某抵触情绪,争取姚某某谅解让步。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态度逐渐软化,在县综治中心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郑某某分期支付姚某某赔偿款。协议签订后,工作组持续跟进履约情况,全程做好督促与沟通工作。今年4月,郑某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给这场历时两年的复杂工伤纠纷画上了句号。
兴文县综治中心负责人表示,这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是兴文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治理效率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兴文县综治中心将立足综治平台统筹联动,坚守法治底线兼顾情理诉求,全力解决群众各类矛盾诉求,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