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喂!‘执行110’,你们快来,我看见李某奎在山上摘茶叶。”5月11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先拨通筠连县法院“执行110”电话,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

刘某先与李某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筠连县法院判决李某奎赔偿刘某先医疗费等共计2.8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案款,但李某奎既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110”干警收到被执行人李某奎下落的线索后,迅速出警到茶山上对其实施拘传。


法院调解室内,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李某奎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见法院动起了“真格”,被执行人李某奎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