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110“生命线”  乐至一男子谎报警情被刑拘

  
2026-05-12 14:33:49
     

吴越  张冰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多次接到一男子报警,该男子称其与前妻发生矛盾,并扬言要将前妻杀害,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携带装备快速赶赴现场处置。

然而,当民警抵达男子家中后,发现屋内无任何打斗痕迹,现场情况与报警内容严重不符,面对民警的细致询问和确凿证据,男子乔某承认其只是为了要求前妻出面解决矛盾,便自导自演了这出戏码。

目前,违法人员乔某因多次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乐至警方提示:

 110报警服务平台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宝贵资源。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不仅挤占了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的求助通道,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请广大居民朋友珍惜警务资源,如实反映情况,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浪费警务资源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