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行拘5次判刑 盗窃惯犯又入狱了

  
2026-05-09 09:57:08
     

赵某曾因盗窃4次被行政拘留、5次被判刑,游某刚曾因贩毒被判入狱。出狱后,本应改过自新的二人相遇后却一拍即合,又干起了“顺手牵羊”的勾当。近日,筠连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游某刚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八百元。

2025年11月17日凌晨,被告人赵某、游某刚将被害人杜某琴停放在自家院坝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一辆窃走,以供个人使用;同年12月2日凌晨,被告人赵某、游某刚将被害人张某停放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一辆窃走,后因该车无法正常驾驶遂将该车丢弃;同日,二被告人又将被害人王某玉的电动车一辆窃走。之后,被告人赵某、游某刚分别被公安民警抓获,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认定,杜某琴所有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价值925元;张某所有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价值800元;王某玉所有的电动车价值713元。公安机关将扣押和找回的上述涉案车辆全部发还相应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游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共同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筠连县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具有的累犯等各量刑情节后,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古静)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