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入住宾馆酒店一人一证、实名登记,既是旅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有个别宾馆酒店心存侥幸,放松管理、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信息。5月7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曝光两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典型案例。
2026年3月23日,广安区某宾馆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未如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信息,也未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十日,并处罚款10000元。
2026年4月24日,广安经开区某酒店工作人员履职不严,未按规定如实登记房间住宿旅客信息,且未及时将旅客信息上传至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公安机关依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处罚款3000元,对当班工作人员处罚款400元。
广安警方温馨提醒,旅馆住宿实名登记是法定职责,更是安全底线。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主体要切实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严格落实旅客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实时上传制度,从严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坚决杜绝漏登、错登、不登、代登等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行业巡查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登记上传旅客信息、落实制度不到位的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纵容。请各经营商户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