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 · 燊辉 | 自贡商事调解起步破局

  
2026-05-08 09:40:36
     

赵翠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记者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之际,自贡法院从统筹联动、品牌打造、阵地搭建、纠纷化解到长效培育多点发力,有序推进商事调解破局起步,书写多元解纷新答卷。


据介绍,自贡法院向后赴成都高新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等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商事调解工作经验。立足自贡本土特色,联合市司法局等组织召开商事调解交流座谈会、工作推进会、宣讲培训会,凝聚工作共识、细化推进举措、完善体系架构,为《条例》施行筑牢组织基础,夯实前期保障。

自贡法院推出的“红梅·燊辉”商事调解品牌,立足“红梅”法治文化内涵,融自贡盐、灯城市特色,寓意“盐润百味而无形、灯辉百业促和兴”。

经过多方筛选,结合区域商事纠纷特征科学布点,自贡辖区特邀三个商事调解中心分别入驻,在大安区综治中心、贡井区航空产业园政务中心、自流井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商事调解室并实质运行,商事纠纷就地化解服务网络初步成型。



自贡法院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锚定彩灯、低空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商事调解专业、高效优势,成功调解多起涉彩灯合同纠纷,护航自贡彩灯特色产业发展;高效化解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推动“以调促和、以和促兴”。

自贡法院积极探索本土商事调解组织培育路径,推动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商事调解组织发起人座谈会,探索公证与商事调解等互促的有效路径,助力构建可持续、有活力的商事调解生态。

自贡法院相关领导表示:以《商事调解条例》施行为契机,以“红梅·燊辉”商事调解品牌为牵引,持续优化商事调解布局,积极拓展彩灯、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调解应用,推动商事调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跃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更低成本、更有温度的解纷服务。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