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昕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青年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联合区检察院、专门学校第五十二中学,组织该校的十余名学生到庭参与旁听。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系社会闲散人员,在社会场所消费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心怀不满,前往附近超市购买一把水果刀。刘某返回时经过该场所门口,与此前未与其发生争执的被害人发生推搡,使用水果刀将被害人腹部左侧捅伤。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拉开帷幕,依法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人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当庭对旁听人员寄语教导,希望大家认真学法,树立法治意识,彻底摒弃讲哥们义气暴力解决纠纷等错误思想,从内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遇到问题要学会冷静思考,管好情绪,理性处事,多和家人、老师沟通交流,用合法的方式去化解纠纷,坚决杜绝冲动之下动手伤害他人的行为,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也珍惜自己的人生自由。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庭审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解了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不良行为最终可能会导致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后果,指出虽然各位同学此前在生活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只要勇于改过、认真学习,仍然可以拥有光明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