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因消费金额与酒吧工作人员起冲突,其后双方更是大打出手,从口角演变为肢体互殴,严重影响公共场所安全。近日,马尔康警方公布一起因消费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案件,目前8名违法行为人收到依法严惩。

2026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马尔康镇某酒吧内,顾客赵某因消费费用问题与酒吧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酒精作用下,赵某情绪失控,率先动手推搡、击打对方,矛盾瞬间升级。随后,赵某闻讯赶来的朋友与酒吧多名员工加入冲突,双方从口角演变为肢体互殴,现场桌椅倾倒、杯盘碎裂,一度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公共场所安全。
接警后,马尔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查明,涉案人员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聚众斗殴等违法事实。
鉴于各行为人违法情节及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安机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理:赵某(率先动手引发冲突):行政拘留五日;赵某某、金某、徐某(参与互殴):分别处行政拘留四日陆某、田某、张某、吕某(参与斗殴):分别处行政罚款五百元。
警方提醒
小酌怡情,过量伤身,酒后更须守法
因醉酒引发的矛盾纠纷、打架斗殴案件时有发生
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