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法院:自主提炼实质解纷工作法 批量化解商品房办证纠纷案

  
2026-04-29 17:31:08
     

汤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期,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依托自主提炼的“点、线、面、体”实质解纷工作法,成功化解德阳某小区批量商品房办证纠纷,为百余户业主解决多年办证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安居权益。

原来,2015年起,德阳市某小区百余户业主先后与小区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合同明确载明房产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业主按约支付相应房款后陆续入住。合同约定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办理期限届满后,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方得知案涉小区土地在房屋销售前已被开发企业抵押给银行,因被担保的债权未得以清偿,银行不同意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业主们历经多年信访、投诉、协商均无果后,陆续向旌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开发企业履行办证义务,银行配合注销抵押登记。

法院受理后查明,案涉业主达百余户,主要分为三类:大多数是以案涉房屋为唯一住房的纯刚需业主;一部分是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多套房业主;还有少量购房后未装修入住,在外地发展的业主。为避免案件“一刀切”处理引发新矛盾,承办法官秉持实质化解纠纷理念,选取事实清晰、证据完整的纯刚需业主黄某某家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业主物权期待权与银行抵押权权利顺位这一核心争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依法判决开发企业履行办证义务,第三人银行配合注销案涉房屋对应土地的抵押登记。银行不服判决中“注销案涉房屋对应土地的抵押登记”内容,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以该生效判决为依据,法院迅速搭建解纷“流水线”,对剩余案件分类处理:对纯刚需业主案件,参照示范案例集中快审快结;对多套房以及未实际居住的业主案件,重点审查购房目的后进行依法裁判;对投资性购房业主,充分释明法律风险,引导部分业主另行协商。

为打通办证“最后一公里”,法院还牵头联合住建、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辟办证“绿色通道”,明确抵押注销、办证受理的衔接流程,保障业主凭生效文书可直接办理房产证。同时,对所有案件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并及时为胜诉业主办理诉讼费退还,最大程度降低业主维权成本,百余户业主的安居难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