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彬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本来用来装载货物的后备箱,却被车主用来载人且拖行手动牵拉车,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危险一触即发!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了这样一起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原来,4月21日10时30分许,该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反映,在辖区天鹤路段,有司机存在车辆后备箱载人且拖行手动牵拉斗车的危险驾驶情况。了解情况后,交管大队秩序四中队立即调取该路段的监控画面展开核查工作,通过车牌号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与乘车人,并找到二人,依法对其处罚。
经查,当天,驾驶人李某某在天元镇天鹤路五金店购买斗车后,因目的地行程较短,车内无法容纳小推车,为图方便,与该店老板娘协商后,便由其违规在后备箱载人拖拽行驶,将斗车运送至韶山路某工地,运输路程约五分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二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宣讲和批评教育,李某某认识到错误并作出书面承诺。
交警提示,机动车后备箱并非载人区域,此类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