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召开商事调解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座谈会

  
2026-04-28 20:17:1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4月28日,在《商事调解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司法局)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召开“天府新区商事调解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座谈会”。


四川师范大学调解研究院执行院长甘露,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杨春洪,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景华,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副局长黎晓东,天府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耀林,四川天府新区商会以及驻院的10余家商事调解组织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天府新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胜主持。

该院立案庭(诉服中心)首先通报了该院商事调解工作情况,3家调解组织代表围绕调解质效提升、人才培养机制、专业化商事调解运行机制等主题作了经验分享交流。主题发言环节,嘉宾们结合各自领域实践,分享了商事调解与多元解纷机制融合的创新探索。

黎晓东对商事调解组织提出了“三个拥抱”的希望。即“拥抱条例”,积极思考主体转型问题,系统培养专业调解人才,主动对接公证、仲裁机构,打通程序衔接关键流程;“拥抱市场”,主动研究市场主体日益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体验更优的解纷服务;“拥抱新区”,天府新区是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核心承载地,商事调解组织要勇于发声、善于展示,让更多市场主体了解新区、信任新区,共同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曾耀林在总结讲话中,将本次座谈会定位为“既是理论研讨会,也是商事调解工作动员会”。《商事调解条例》的施行使商事调解的规范从行业自律上升为行政法规,为基层社会治理和市场纠纷治理提供了全新的解纷路径,实现市场主体、商事调解组织和法院三方共赢。

随后,曾耀林对法院干警和商事调解组织作工作动员,明确提出要锚定“商事调解品牌优选地”这一核心目标,推动新区商事调解从实践探索迈向规范引领、从区域试点走向全省示范。“优选地”应具备“四个最”的标准,即调解纠纷最多、调解机构最强、调解公信最高、市场选择最畅。对此,要从四个方面发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增强社会知悉度;规范入门,高标培育,增强调解专业度;优化管理,司法跟进,增强调解公信度;推进协同,创新机制,增强市场共享度。

此次座谈会聚焦《商事调解条例》即将施行的关键节点,汇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智慧力量,既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也是一次凝聚共识、明确方向的动员部署,为新区商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