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司机别车引冲突经查醉驾还有多项违法

  
2026-04-27 11:45:13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近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该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娇子大道体育馆外,一名川A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请警方到场处置。



接警后,执勤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晚22时许,川A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驾车途中,多次别停一辆正常行驶的川M号牌出租车,双方随即发生争执。争执中,出租车驾驶人闻到李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怀疑其酒后驾车,当即报警。

民警现场依法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复检,检测结果高达226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除醉酒驾驶机动车外,还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资阳公安交管部门已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作出罚款4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不仅麻痹驾驶人神经、降低反应与判断能力,更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呼吁市民朋友主动抵制酒驾醉驾,发现涉酒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