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盗窃钱财、贵重物品的窃贼屡见不鲜,可专偷女性贴身衣物的奇葩窃贼比较少见。4月24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获悉,广安区公安分局快速出击,成功抓获一名专偷女性贴身衣物的违法嫌疑人,及时消除辖区治安隐患,守护群众居住安全感。

3月28日上午,广安区公安分局广福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夏女士报警,称其出租屋遭遇入室盗窃,屋内现金、贵重物品均未丢失,却有部分贴身衣物及杂物被盗。无独有偶,当日万盛派出所也接到一名女性群众报警,其出租屋内同样失窃,丢失贴身衣物及女性用品。
看似涉案物品价值不高,不少群众觉得此类行为“无伤大雅”,但实际上,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更扰乱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让群众心生不安。接到报警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勘查、走访等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对两起案件线索综合研判、串并分析,快速锁定系同一人所为。凭借严谨细致的侦查、高效精准的研判,民警仅用7小时就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及行踪,并于3月28日当天成功将嫌疑人方某抓获归案。
经查,3月27日凌晨2时许,方某利用曾兼职房产中介的工作便利,非法掌握其曾经手售卖房屋的电子门锁密码,在未征得租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非法进入出租屋内实施盗窃行为,专门窃取女性贴身衣物等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不少群众“偷盗物品价值低,不构成犯罪”的认知误区,警方明确普法:入户盗窃无论盗窃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入户盗窃直接入刑,无盗窃金额门槛,只要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就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温馨提醒广大独居女性,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养成出门随手关门关窗的习惯,筑牢居家安全第一道防线;二是新房入住、房屋换租或续约后,第一时间更换、更新入户门锁密码,杜绝安全隐患;三是遭遇入室盗窃等违法侵害时,切勿惊慌,切勿与嫌疑人正面冲突,优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