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明底线 邻水县法院借热播剧解读家事纠纷法律误区

  
2026-04-24 11:41:34
     

杨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法治题材热播剧《家事法庭》引发大众关注,剧中诸多家事纠纷剧情贴近生活,但部分角色为谋求诉讼利益做出的不当行为,却暗藏法律风险。


4月24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为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法治观念,理性处理家事纠纷,邻水县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剧情,开展“你看剧·我普法”专题普法宣传,拆解剧中违法“神操作”,明晰司法诉讼法律红线,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效仿。

剧中,当事人为博取诉讼优势、博眼球引流、谋取不当利益,做出的虚假陈述、庭审直播、冒名应诉、伪造证据等行为,均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司法秩序。针对四类典型违法情形,邻水县人民法院法官结合法律法规逐一解读,强化群众法治认知。

庭审诉讼需坚守诚信原则,虚假陈述必担责。剧中刘文波为在诉讼中抢占优势,当庭谎称自身丧失生育能力博取同情。

邻水县法院法官指出,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需对案件事实作出真实完整陈述,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此举不仅无法实现诉讼目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庭秩序不容侵犯,私自直播属违法行为。针对剧中孙辣辣擅自携带设备进入法庭,意图直播庭审博眼球的行为,法官明确,法庭是严肃的司法场所,未经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私自直播庭审不仅违反法庭规则,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庭审秩序。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冒名应诉违法必究。剧中双胞胎妹妹冒充姐姐参与线上离婚庭审,擅自作出放弃财产、承担债务等诉讼表态,该行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参加诉讼,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维权需守底线,伪造证据终将落空。为争夺子女抚养权伪造家暴证据,是家事纠纷中常见的违法误区。法官表示,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属于违法行为,此类证据不仅不会被法院采纳,行为人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责,维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坚守诚信诉讼底线。

家事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合法维权是基本前提。邻水县人民法院此次专题普法,以热播剧为切入点,将司法案例与剧情相结合,用生动易懂的方式普及民事诉讼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在处理家事矛盾、参与诉讼活动时,严守法律底线,尊崇司法权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