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4月23日,天府新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2025年)》及典型案例。此次发布首次以技术成果“全链条知识产权”为主线,对近五年审理的涉技术成果纠纷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并针对高发风险环节提出防范建议,为辖区科创企业、高校院所及创新主体提供精准司法指引。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兵出席通气会,通报白皮书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相关情况。

2021年至2025年,该院共受理涉技术成果纠纷案件753件,五年间收案量增长逾50倍。从案件类型看,技术合同纠纷占比超过七成,技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为主要类型。从标的额看,立案标的总额达1.8亿元,个案平均标的额较五年前增长约1.38倍。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科技类企业的占比77.9%,高校及科研院所作为当事人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该院在审理涉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案件中,在事实查明方面,依托“技术调查官流动站”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咨询库”,建立技术调查官全程嵌入、专家咨询灵活调用的协作模式;在“全氟聚醚油”技术开发等疑难案件中,提升技术争议焦点认定的精准度。在审判模式方面,推行要素式审判方法,通过制作“软件需求范围与完成情况统计表”在庭前阶段固定关键争点;实行“首案精审+类案快解”双轨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审理质效。在源头预防方面,在成都科学城、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区)等重点区域设立巡回审判点及司法保护工作站,通过法官驻点联系、巡回庭审、法律体检等方式延伸司法服务,推动个案裁判与行业治理的有效衔接。
会上,该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深度人工介入的AIGC视听成果构成作品案、涉第三方平台政策风险的软件开发合同解释与责任分担案、软件用户界面(UI)设计图的著作权属性认定与电子证据采信规则案、引入技术调查官破解软件开发履约僵局的责任认定案。以下本报截取一起案例进行报道。
涉第三方平台政策风险的软件开发合同解释与责任分担
原告委托被告开发小程序,约定“调用免密支付接口”。因第三方支付平台规则调整,原告资质不符导致该功能无法商用。原告以根本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费。
法院认定,被告已完成技术开发义务,但未尽到政策风险提示义务,存在过错;原告遇阻后未予协商期间亦有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确认被告合理开发成本2万元由双方各担50%,经冲抵判决被告返还原告2.2万元。
【法官说法】
开发方核心义务系提供技术连通可能,不担保第三方平台政策导致的商业准入。但开发方对强监管功能负有风险提示义务。因政策障碍致合同解除的,应依双方过错公平分担开发沉没成本。
【典型意义】
本案划清了技术开发义务与商业运营风险的界限,确立了专业开发方的“缔约提示义务”规则,对规范软件外包行业交易具有指引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