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涵 刘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4月17日,四川省威远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中华蟾蜍7876只,涉案价值78万余元,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月17日清晨5时许,界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界牌镇农贸市场秧苗售卖点有人非法收购蟾蜍。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在市场内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K的长安牌面包车行迹可疑,随即开展检查。经现场清查,民警在车内22个编织袋内查获活体中华蟾蜍2546只,当场将嫌疑人陈某控制。
案件发生后,威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同步介入、深挖扩线。当日20时许,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在内江市市中区和平街农贸市场相关设点仓库,查获另一批非法收购的中华蟾蜍5330只,同步抓获涉案收购人员唐某某。两起涉案蟾蜍共计7876只,及时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蔓延。

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动物均为无尾目、蟾蜍科、蟾蜍属的中华蟾蜍,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按每只价值100元核算,涉案总价值约78万余元。中华蟾蜍是农田生态系统重要益兽,对抑制田间害虫、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为最大限度降低生态损害,威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涉案蟾蜍生存状态及适宜繁衍环境进行专业评估后,已将全部活体中华蟾蜍安全放生。
目前,威远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陈某、唐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