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公共道路上,个别驾驶人寻求刺激、炫技飙车,在城市中肆意“翘头”行驶,甚至引发事故,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近日,成都交警通过事故深度追查,依法查处一起“飙车炸街”违法案件。
摩托车“离奇”摔倒 现场车损人伤
2026年3月27日,成都交警六分局接到一起事故警情,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称自己骑行至成都高新区利州大道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摔倒在道路上。收到警情后,交警六分局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发现一辆摩托车摔倒在道路上,车辆在路上摩擦后,留下大量痕迹,车辆驾驶员李某手臂、大腿、膝盖处被大面积擦伤。
李某称自己骑车到该路段后,车辆突然失控,导致事故发生。李某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事故路段路面干燥,该时段道路上车流不大,路面也并无障碍物,李某车辆失控的原因成为事故最大的疑点。
“炫技翘头”致事故 驾驶员被拘留5日
办案民警调取事故路段监控,发现当日15时40分,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突然“翘头”行驶,后车辆突然失控,人、车在道路上滑行近20米,所幸并未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民警对李某当天行车线路再次进行巡查,发现当日15时38分,李某全然不顾往来的车辆,在红星路南延线与应龙路交叉口,驾驶摩托车“翘头”行驶。
经调查,李某当日驾驶摩托车准备前往三岔湖游玩,为追求刺激、炫耀车技,先后两次驾驶摩托车“翘头”行驶,发出巨大噪声,不仅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更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安全隐患。4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李某为寻求刺激,在城市道路肆意“翘头”行驶,最终引发事故,车损人伤,还触碰法律红线!可谓得不偿失、自食苦果。
成都交警提醒
道路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任性耍酷的竞技场,任何危害道路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都将依法、严格查处,守护市民安全、安静的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