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五保户也要赡养父母?——简阳法院发出《家庭赡养指导令》并抄送村镇

  
2026-04-16 10:31:0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自己都是五保户,还要不要养父母?简阳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四名子女中两人是盲人,其中一人还是五保户,法院不仅作出了“有温度”的判决,更是该院首次发出《家庭赡养指导令》,用司法温情修复破碎的亲情。

杜某某与已故妻子育有四名子女,长子杜某华、次子杜某雨、三女杜某群、四子杜某斌。长子杜某华与三女杜某群均为视力一级残疾,杜某华是五保户,每月五保金都给了养老院,三女杜某群依靠家庭养殖维持生计,二人在自身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依然每年支付父亲杜某某两三千元生活费;次子杜某华长期在外务工,经济条件较好,但多年来支付赡养费不稳定,多则一年三千元,少则一年500元,一年仅回家探望父亲一两次;四子杜某斌长期在海上务工,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杜某某现居住在四子的女友陈某家中,由陈某代为日常照料。年过八旬的杜某某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平时生活起居需要人员照顾,因晚年生活没有经济保障,每月可领取的新农保和高龄补贴无法满足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故,杜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保供养是国家对困难群体的救助,而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二者不能混淆,国家发放五保金,是为了保障五保户本人基本生存,不能因此抵销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但法律也有人情,杜某华、杜某群虽然是盲人,但多年来一直省吃俭用给父亲钱,这份孝心值得肯定。法院既要保护老人的权益,也不能让残疾子女活不下去。最终判决:杜某华、杜某群每月各承担赡养费100元;杜某雨每月承担536.5元;杜某斌(健康)每月应承担536.5元(因下落不明撤诉,老人可另行主张);医疗费由杜某雨承担40%,杜某华、杜某群各承担10%;杜某华、杜某群每两个月至少探望杜某某一次,杜某雨每两月至少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慰问杜某某一次,且每年至少实际探望杜某某两次。

需特别说明的是,四子杜某斌虽因无法联系被撤诉,但其赡养义务并未免除。法院明确了杜某斌每月应承担的赡养费金额以及应分摊的医疗费份额,老人可对此另行主张。

法律能判出金钱的数额,但判不出亲情的温度。老人说话难听,子女心有怨气,照料人满腹委屈,这些家务事,判决书写不进去,却直接影响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承办法官在判决书后附设《家庭赡养指导令》,从相互理解、理性沟通、子女尽责、包容体谅、精神慰藉、家风传承等方面对家庭成员进行系统指导,肯定孝心子女和实际照料人的付出,引导老人和其他子女给彼此多一些耐心与包容。

为确保《家庭赡养指导令》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地见效,简阳市人民法院将指导令同步抄送某镇人民政府、某村村民委员会,依托基础组织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构建“法院+村镇”协同督促机制。

承办法官胡丽群表示“法院判决不是终点,让老人安享晚年才是目的,通过引入基层治理力量,让赡养指导令从纸面走向现实,形成司法与行政、基层自治组织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老人的晚年幸福。”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