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三轮车驾驶人路口转弯 致两车相撞负全责

  
2026-04-15 11:32:40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4月14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近日,该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雁江区351国道2782公里+800米路段,一辆川M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与一辆桂E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及交通疏导。



经询问当事人、勘查现场并调取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车记录仪,事故原因得以查明:当日,李某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由迎接场镇沿351国道往丰裕镇冬冬山村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李某某未留意路面动态,既没有提前减速,也未观察直行车流情况,径直将车驶入道路中,与正常直行的郑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根据“转弯机动车让行直行车辆”的道路通行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

路口通行务必谨慎,转弯前需减速慢行、仔细观察、主动礼让直行车辆先行。任何一次心存侥幸的抢行,不仅将自身与他人置于险境,一旦发生事故,更需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平安出行始于心,遵规守法践于行。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