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围挡封堵公共通道 法官介入巧解“堵心路”

  
2026-04-15 10:39:07
     

“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石。然而私自占用公共通道,却时常成为邻里矛盾的导火索。”近日,大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封堵公共通道引发的邻里纠纷,承办法官以法为据、以情为桥,高效化解矛盾、修复邻里情谊,用司法温度守护了乡村和谐。

2025年4月,两户人家原本共用的通行小道,成了引发邻里纠纷的导火索。被告饲养的家禽疑似误食原告屋檐下不明液体,出现异常,原、被告之间为此引发争吵,被告在公共通道搭建铁皮围挡,试图隔绝隐患,但是这一行为不仅封堵了原告的日常通行,也让双方矛盾迅速升级。原告多次请求村委会介入调解,却因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未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大英法院。

邻里纠纷“案小情重”,不能一判了之,唯有找到矛盾的根源,才能妥善化解邻里心结。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围挡搭建情况、丈量通道尺寸,细致摸排矛盾根源。首次现场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情绪激动,面对这样的局面,承办法官并未急于断案,而是放缓语气,耐心倾听原、被告的诉求,初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了解纠纷隐情后,承办法官针对性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开展二次调解,借此契机向双方明晰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明确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强调擅自封堵公共通道属于侵犯他人相邻权。同时兼顾情理,安抚双方情绪,引导换位思考。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围绕围挡拆除、不明液体等问题坦诚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主动拆除铁皮围挡,恢复道路通畅,原告积极配合查明不明液体来源,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终以温情和解收场。

乡间小路通民心,邻里和睦暖乡村。大英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案结更事了”的理念,扎根乡土深处、穿行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心声,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路,以司法实效赋能乡村振兴。

(文遂)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