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店收购来历不明电缆 经营者也将被追责

  
2026-04-14 17:30:17
     

松潘县公安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焰

4月8日上午10时许,松潘公安接到县重点民生施工项目——松潘古城改造提升施工方报警,称安装在游客中心段工地方井里的路灯电缆线昨夜被盗,总长度约130米,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两万元。电缆线的失窃对工程进度造成了严重影响。

接警后,古城派出所经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逐一排查案发周边监控视频,四小时内锁定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被盗电缆全部追回。

根据嫌疑人供述,案发前,两人路过工地时看到工地方井里路灯铜芯电缆线还未封盖,便起了“借”点卖钱的念头。4月8日凌晨4时许,他们俩撬开工地护栏把电缆线铜芯抽出剪断折叠,用衣服掩盖“蚂蚁搬家式”带离现场。 

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已被松潘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经营废品店老板贾某,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查验物品来源、核实售卖人身份信息,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收购来源不明的物品,触碰法律红线,也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范废品收购行为的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