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违法!武胜有人被罚

  
2026-04-14 14:39:31
     

陈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无人机航拍风光、记录美景广受群众喜爱,但未经报备、违规肆意飞行的无人机“黑飞”行为,严重扰乱低空飞行秩序、危害公共安全。4月14日,记者从武胜县公安局获悉,武胜县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黑飞”案件,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


3月24日,武胜公安在日常巡查管控中,发现辖区一架民用无人机未履行任何报备手续擅自升空飞行。民警快速联动反恐特警大队无人机专班赶赴现场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张某在沿口镇竹溪村区域,未经空域审批、未按规定报备,私自操控无人机航拍作业。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无人机“黑飞”,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未完成实名登记、未经空域审批报备、不遵守禁限飞规定,擅自开展飞行活动,包含无证飞行、禁飞区内飞行、超高度超范围飞行、未按流程报备起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类行为极易干扰航空安全、泄露敏感区域信息、引发安全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与法律风险。


武胜警方提醒,民用无人机绝非“想飞就飞”。所有民用无人机均需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提前查询合法适飞空域,严格避开禁飞、限飞区域,按程序完成飞行报备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合规飞行。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各类重点管控禁限区域均属于严格管制空域,未经审批严禁擅自飞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人机违规飞行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一旦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