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拒绝接受调查?执行亮剑!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执行局联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成功控制一名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经法院多次传唤仍拒不到院的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涉及其的两起执行案件全部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黄某某因刑事犯罪处于缓刑考验期,执行过程中,青白江区法院多次通知其到院接受调查,但黄某某始终未按要求配合,导致案件执行推进受阻。

在了解到黄某某需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定期参与矫正活动的线索后,法院在黄某某参加矫正活动当日,依法将黄某某控制。
经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可能面临拘留以及撤销缓刑的法律后果,黄某某开始有所触动,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付清全部案款,两案当即执行完毕。

此次联动执行,是青白江区法院深化协同履职的生动实践,既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也以刚性约束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将持续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织密织牢执行监管网络,保持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何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