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修好五年  双方都找法官维权

  
2026-04-14 10:23:59
     

李通 宋君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四层楼房早已完工,他们一家人都住五年了,26万元的劳务费还剩16万余元一直拖着不给!恳请法院一定要为我做主!”原告曾某向承办法官哭诉道。近日富顺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欠付劳务工程款引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欠款争议持续多年,背后究竟是一方无理取闹,还是事出有因?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被告邓某将自家四层楼房的劳务施工项目,发包给原告曾某负责。房屋建成入住后,双方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经多方多次调解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长达五年的修房纠纷,让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沟通陷入僵局。

“我原本想着在老家建一栋四层楼房,没想到耗费两百多万元积蓄,最终却被修成了问题房屋。墙体出现多处裂缝,楼顶雨天排水不畅、积水严重,进而引发房屋漏水,上面两层一直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居住。施工方不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出现问题后也迟迟不肯修复,只是一味追要工程款,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谈及此事,被告邓某满是委屈。

面对双方积怨已久、沟通失效的复杂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到庭开庭审理,厘清核心矛盾焦点。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双方各执一词,现场争论十分激烈。经过庭审调查,最终确定双方矛盾核心,即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案涉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两大问题。


上午庭审结束后,法官在当天组织双方前往案涉房屋实地核查。现场,邓某逐一指出房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曾某也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方案。经两个多小时的实地勘察,法官全面掌握了房屋实际状况,也为双方搭建起有效沟通桥梁。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邓某向原告曾某支付劳务费共计8万元,其中6万元当即履行完毕,剩余2万元应于2026年10月1日前付清;案涉房屋的修复工作,由邓某自行负责。至此,这起拖延五年的修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缩影。实地走访、上门调解,既免去了群众来回奔波的诉累,又能清晰梳理案件事实,从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中找准症结、精准破题,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以温情司法传递法治温度,用司法责任赢得群众信任与认可。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