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彭山公安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夜间存在“飞车炸街”现象:部分驾驶人驾驶非法改装车辆,深夜猛轰油门、高速竞速,刺耳噪音不仅严重干扰居民休息,更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群众关切无小事。接到举报后,彭山公安交管部门在日常巡逻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整治夜间“飞车炸街”违法行为,切实回应群众期盼。
为提升整治精准度,交警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日常巡逻情况,摸排梳理出“炸街”高发路段、高发时段,掌握非法改装车辆特征及轨迹,运用“定点布控+动态巡逻+视频巡查”立体化整治模式,确保整治见效,让“炸街”者无处遁形。



交警对截查违法驾驶人现场开展普法教育,讲解“飞车炸街”的危害,并明确法律后果,引导其认识错误、主动整改。针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民警依法责令限期复原并处罚;对超速竞速、追逐竞驶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相关违法行为6起,扣押非法改装车辆6辆,现场警示教育30余人次。涉事路段夜间噪音明显改善。
彭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整治,优化措施、加大巡查,紧盯群众关切。欢迎群众监督举报,拨打110或通过问政平台反映线索,让我们协同守护彭山平安。
彭山公安交警郑重提醒:道路不是赛车场,“炸街”是违法行为,不仅扰民,更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不少飙车人员误以为“最多只是罚款”,实则法律后果远超想象。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链接
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肇事罪:因飙车炸街行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袭警罪 /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以涉嫌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装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加装、改装排气管、消声器,改变车辆原厂排气系统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速行驶:驾驶车辆超过道路限定时速行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涉牌涉证违法: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使用假牌套牌、伪造变造证件标志、号牌的,收缴相关物品、扣留机动车,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噪声污染违法:驾驶拆除 / 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一千元以下罚款。
(彭山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