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零基础边学边赚、月入过万……” 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绘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一名19岁大学生在缴纳费用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在退费无果后诉至法院,最终在法官庭前调解下妥善解决了纠纷。
“暴富路”变成“维权路”
“零基础也能学,边学边赚,月入过万不是梦!”看到这样的广告,你心动了吗?2025年4月,刚满19岁的张同学(化名),在短视频平台刷到某绘画机构的这则广告。广告里“学员接单成功”的截图和“兼职灵活赚钱”的标注,让他心动不已。
添加机构微信后,对方热情承诺:学费3630元可分10期无息支付,每月仅需363元。张同学当时问到,“如果觉得没收获,能停止交钱吗?”得到的机构对接人回复则是:“可以。还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接稿,类似于半工半读。你看,这位学员才上六节课就去接稿了”。在这样的承诺“诱惑”下,张同学支付了费用并签订了《教育服务合同》。
然而,完成4期课程后,张同学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机构承诺的“专属接单渠道”“老师带单资源”根本不见踪影,所谓的“边学边赚”成了一句空话。
张同学多次沟通退费,均被以“理由不符合合同约定”“个人学习效果不佳”等理由拒绝。3630元对一名在读大学生来说不是小数目,无奈之下,张同学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将该机构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主张机构存在虚假宣传。
调解优先推动高效解纷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案情清晰、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且张同学社会经验有限,为降低其维权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在庭前通过电话先行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张同学详细了解情况及其核心诉求;一方面向机构负责人严肃释法:“学完即可接单赚钱”这类承诺,已违反广告法禁止对培训效果作保证性承诺的规定。
经过多次电话、视频沟通,清晰释法普法,机构负责人逐渐认识到其宣传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张同学也愿意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解决。最终,张同学向法院申请撤诉,双方表示私下协商赔偿。后法官向该机构致电了解纠纷化解情况,该机构表示已与张同学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
该纠纷在立案后未进入审理阶段即实现“案结事了”,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促使培训机构规范其宣传行为。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机构“学完即可接单赚钱”“边学边赚”的承诺具体明确,并非模糊的营销口号,张同学基于该承诺购买服务,机构就应当提供对应的教学质量和接单资源,未兑现则构成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