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给车牌 “换脸”?驾驶证直接被 “归零”!

  
2026-04-10 18:19:59
     

刘子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身份证是公民的 “身份密码”,车牌号则是车辆的 “法律身份证”。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在车牌上动起了 “歪脑筋”。3月23日,攀枝花市一名驾驶员李某某就因耍小聪明,为图方便,擅自 “换牌” 被举报,最后既被扣分还被罚款。

据悉,3月23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驾驶员李某某驾驶号牌为川DH0**的小型汽车,在仁和区某路段行驶时,为图进出小区道闸方便,擅自悬挂了另一副号牌川DK9**。

一辆车,两副号牌,这显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仁和交警大队迅速启动核查程序,锁定目标后,第一时间与李某某取得联系,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伪造号牌,并主动到大队接受调查。

3月24日,李某某来到仁和交警大队,面对民警的调查,李某某对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某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仁和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某作出顶格处罚: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

驾驶证记满12分,意味着李某某的驾驶证将被扣留,通过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可以说,这次的 “小聪明”,让他的驾驶证直接 “归零”。

【民警安全提醒】

套牌、假牌等涉牌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车主:

1、妥善保管个人车辆信息:如同身份证信息一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等车辆关键信息,切勿随意泄露给他人,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试图通过伪造、变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最终得不偿失。

发现线索及时举报:如发现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2或110报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勿因一时贪念,而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