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晨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童年本该是被爱意包围、肆意欢笑的时光,可对于广安7岁女童敏敏(化名)而言,却满是漠视与伤痛,只能一次次选择离家逃离。4月9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公安、区妇联等部门,快速介入、联动守护,妥善处理一起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案件,用法治力量为迷途女童驱散成长阴霾,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迷途:不堪漠视打骂 7岁女童屡次离家出走
5岁时,敏敏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约定敏敏跟随父亲共同生活。本该在父母呵护下成长的她,却在父母各自重组家庭、迎来新生命后,逐渐被忽视、冷落,沦为家庭里的“多余者”。
本该充满温暖的家,没有陪伴与关爱,反而充斥着生父与继母的谩骂、冷漠对待,甚至存在殴打行为,给年幼的敏敏留下了深深的心理创伤。
无力反抗的敏敏,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寻求解脱——离家出走。两年多时间里,敏敏多次独自逃离家门游荡街头,每一次报警记录背后,都是孩子藏在心底的恐惧与绝望。
此次敏敏再次出走,热心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可其父母却相互推诿、不愿承担监护责任。考虑到敏敏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属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点案件,民警第一时间联动区妇联、协兴法庭,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当承办法官看到敏敏脸上带着淤青,却还要强装坚强掩饰内心痛苦时,满是心疼,一场跨部门的未成年人守护行动随即展开。
微光:多方联动司法干预 变更监护权重拾温暖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刻不容缓。协兴法庭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方位开展维权工作。

一方面,承办法官温柔贴近敏敏,耐心安抚她紧张、恐惧的情绪,慢慢引导孩子敞开心扉,诉说自己的遭遇与委屈,同步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帮助敏敏缓解心理创伤,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另一方面,法庭联合公安、妇联工作人员,多次与敏敏父母沟通交流,向其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与监护义务,严肃指出其监护失职、漠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后果,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
经过多方反复沟通与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变更敏敏监护权,由生母直接抚养敏敏,生父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切实保障敏敏今后的生活、学习与身心健康,让孩子重新回归温暖、稳定的成长环境。
天晴: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筑牢监护责任防线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敏敏父母存在的家庭教育失当、监护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承办法官当场对二人进行严肃法庭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自身过错,及时转变家庭教育理念,摒弃错误的教育方式,主动学习科学育儿知识,用陪伴与关爱弥补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为进一步强化监护责任,杜绝此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向敏敏亲生父母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二人严格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密切关注敏敏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积极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敏敏营造和谐、温暖、安全的成长氛围。
从频频离家出走,到拥有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从父母互相推诿,到主动扛起监护责任,这场跨部门的联动守护,让敏敏的人生迎来全新转折。
下一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不断深化与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以更有力度、更具温度的司法举措,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暖阳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全力守护祖国花朵安然绽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