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客车辆超员3人,司机被罚200元记6分

  
2026-04-08 17:27:15
     

 李欣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熊勇

近日,眉山市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成功查获一起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驾驶人作出处罚,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载客车辆存在超员嫌疑,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确认,该车辆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3人,超员比例达33.3%,属于典型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驾驶人王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现场对王某及车内所有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超员驾驶的交通安全危害,告知超员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延长、操控稳定性下降,极易引发爆胎、侧翻等交通事故,且超员乘客缺乏安全设施保护,事故发生时伤亡风险大幅增加。此外,民警责令王某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将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彻底消除此次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

青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超员驾驶“超”出的是危险,“挤”掉的是安全,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人要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载客,坚决杜绝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乘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切勿因一时方便忽视自身生命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超员、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