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为提升市民交通法治意识,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日前,泸州市推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举措,对部分不文明驾驶行为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

近日,泸州街头出现了一群特殊的“交通安全宣传员”。他们曾是两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如今却主动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安全常识。通过参与这样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的方式,违法人员在亲身实践中深刻体会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这种“换位体验”有效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
据了解,不文明驾驶行为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主要是针对的是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安全行车装置等交通不文明行为。
“以前总觉得戴头盔麻烦,今天我站在路口喊了半个小时‘请戴好头盔’,才知道交警每天要重复多少次。” 在江阳区酒谷大道上,一位参与服务的摩托车驾驶员感慨道。这种角色转换,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处罚,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
目前,在泸州各区县,这样的交通违法人员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的方式也在推广进行。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时长、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社会服务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泸州交警表示,法律有刻度,执法有温度,每一次社会服务都可以影响一群人,城市交通安全从来不是公安交警的“独角戏”,当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平安泸州便有了最坚实的底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