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4月3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岳池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村民吴某听信“罂粟可治牛病”的虚假偏方,私自种植罂粟76株,被依法处以罚款700元。警方郑重提醒:罂粟一株都不能种,种植即违法。

今年春节期间,岳池县白庙镇村民吴某饲养耕牛,轻信民间偏方,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罂粟种子,为躲避检查,将种子播撒在老家偏僻地块。

3月底,罂粟植株开花结果,被日常巡查的民警当场发现并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76株。
经调查,吴某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种植初衷系用于给耕牛治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处罚。罂粟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被称为“罪恶之花”,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岳池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切勿轻信“罂粟治病”的谣言,人畜患病应及时就医;牢记罂粟叶片锯齿深裂、茎秆光滑、折断流白浆的特征,发现疑似植株不采摘、不食用,立即上报;误种需及时自行铲除,发现他人种植请拨打110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可处拘留、罚款;种植500株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论数量多少、何种理由,非法种植罂粟均触碰法律红线,切莫心存侥幸。
